
高市涉台言论包藏不止一个祸心 公然挑战中日共识!11月18日,中日外交官员在京举行磋商,中方严肃敦促日方收回涉台谬论。此前,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发表挑衅性言论股票10倍配资,声称“台湾有事”可能被视为“日本存亡危机事态”,届时日本自卫队可能会行使“集体自卫权”。这是日本在任首相首次明确声称可能武力介入台海局势,是对中国内政的粗暴干涉。高市的言论不仅是对中日关系政治根基的挑战,也是对日本国内“和平宪法”以及战后国际法秩序的公然背离。

中日通过四个政治文件达成明确共识,不存在所谓“立场分歧”的空间。台湾问题是中国核心利益中的核心,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事实上,中日关系的恢复与发展,建立在两国在重大历史与领土问题上达成的政治共识之上。高市涉台错误言论违背了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精神,背弃了长期以来的政治承诺。

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签订,两国正式建立外交关系。声明中明确指出,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此后,在1978年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1998年的《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和2008年的《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中,均重申了对《中日联合声明》各项原则的严格坚持和遵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对台湾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具有国际法效力,没有任何模糊或曲解的空间。
高市早苗的言论违反了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相关条款。她暗示日本可能武力干涉台海局势,与日本政府在《中日联合声明》中承认一个中国原则的立场相违背,也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第一条第一款“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等共识相违背。此外,这也是对中国发出的侵略威胁,与《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第一条第二款“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相违背。
高市早苗言论的核心依据出自十年前安倍晋三执政时期日本国会通过的新安保法中“存亡危机事态”这一概念。然而,该概念本身背离了基本的法律逻辑和立法初衷,即便在日本自身法律框架内也站不住脚。二战后,日本新制定的《日本国宪法》(也被称为“和平宪法”)第九条确立了放弃战争、不保持战争力量、否认交战权的国策。但自新安保法正式生效以来,“和平宪法”在实质上已被架空。
新安保法提出需要对一系列事态进行认定并从安保层面予以应对。其中涉及“台湾有事”的事态认定,按照严重程度由轻到重排序依次为“重要影响事态”“存亡危机事态”和“武力攻击事态”。日本此举是在阐释“存亡危机事态”等相关事态含义的基础上,企图从法理层面为日本以武力方式应对“台湾有事”寻求“合法依据”。
“存亡危机事态”的定义难以用客观指标进行认定,其定义中的“与日本关系密切的他国”“威胁到日本生存”等要素均可由执政党随意解释。这意味着日本政府可以根据所谓的“自我判断”行使涉及“与日本关系密切的国家”的集体自卫权。高市早苗一贯主张修改“和平宪法”第九条,其政策倾向明显背离战后日本基于“和平宪法”的和平发展基本方向。
高市早苗的错误言论表明,日本有意图实施武力干涉他国内政和实施侵略。这不仅粗暴践踏了《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为核心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更对战后国际秩序构成严重挑战。事实上,台湾归属中国这一事实已经得到一系列具有国际法律效力的文件的确认。1943年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宣布日本所窃取于中国的领土如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中美英三国发表《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向中国等同盟国正式签署投降书,承诺“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1971年,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明确界定台湾的唯一身份是“中国台湾省”。
如今,日方部分势力竭力回避对日本政府遵守《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承诺,诡称在台湾归属问题上,日本只是“理解和尊重”中方立场,但未“承认”。这完全是日本单方面曲解国际法文件、篡改政治承诺。高市政府上台后,宣布加速修订三份重要安保文件,并准备把原计划2027财年实现的“防卫费占国内生产总值2%”目标提前两年完成。日本大力发展进攻性武器,在冲绳、九州部署可机动的陆基进攻性武器,推动将民用港口和机场军民两用化。日本还计划修改自卫队军衔名称,拟恢复“大佐”等旧日本军队的军阶用语。
对于来往于中日之间的人士来说股票10倍配资,中日关系陷入僵局才是真正的“存亡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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